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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亮博客常年法律顾问庄毅雄律师 不指定

Posted by 小亮 at 04:09 | 个人‖心情日记 | 评论(1) | 阅读(246) | |
由于小亮博客(本博客)流量和会员日渐增加
难免涉及到一些问题,为了博客和会员的利益
考虑,本博客聘请庄毅雄律师担任聘请人常年法律顾问
大体内容如下;
引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本法律网站接受 小亮博客(h5u.cn) 聘请,指派庄毅雄律师担任聘请人常年法律顾问,期限自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。在聘任期间,律师按约为聘请人提供法律服务,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


聘请证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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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小亮@小亮博客
地址:http://www.h5u.cn/read.php/5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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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1/04 13:52
聘请用不用钱的啊,呵呵,用的话你网站靠什么收入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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